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于2017年10月24日 在廣東省政府采購網上提交的 廣州市荔灣區(qū)婦幼保健院中耳分析儀等設備采購(440103-201710-104008-0005)(公開招標)采購公告, 因項目需要原因,現(xiàn)將原公告部分內容作如下更正/變更:
項目名稱:廣州市荔灣區(qū)婦幼保健院中耳分析儀等設備采購項目
項目編號:FEGD-CT17876
1、將原招標文件中“交貨期:合同簽訂后30天”
現(xiàn)改為:
“交貨期:合同簽訂后60天”
2、將原招標文件中付款方式按“廣州市荔灣區(qū)財政局的規(guī)定直接支付。付款時間為采購人向政府采購支付部門提出支付申請的時間(不含政府財政支付部門審查的時間),最終支付時間以國庫支付中心為準。合同簽訂后,中標供應商向采購人繳納合同金額的5%作為履約保證金(可以《政府采購履約擔保函》的形式繳納),合同設備到采購人指定地點交付并完成安裝驗收合格后,中標供應商需同時向采購人提供:
(1)合同;
(2)驗收合格報告(加蓋采購人公章);
(3)中標人開具的正式發(fā)票;
(4)中標通知書;
(5)其他廣州市荔灣區(qū)財政部門審核時所需的材料;
采購人收到上述材料后一個月內,一次性向中標供應商支付合同總額的95%的貨款(即人民幣:元整¥),剩余的5%的合同款(即人民幣:元整¥)項作為質保金,設備運行正常,在質保期一年后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無息付清。
支付時間和數(shù)額以財政審批部門最后核定為準。”
現(xiàn)改為:
“廣州市荔灣區(qū)財政局的規(guī)定直接支付。付款時間為采購人向政府采購支付部門提出支付申請的時間(不含政府財政支付部門審查的時間),最終支付時間以國庫支付中心為準。合同簽訂后,采購人向中標供應商支付合同金額的60%作為預付款,合同設備到采購人指定地點交付并完成安裝驗收合格后,中標供應商需同時向采購人提供:
(1)合同;
(2)驗收合格報告(加蓋采購人公章);
(3)中標人開具的正式發(fā)票;
(4)中標通知書;
(5)其他廣州市荔灣區(qū)財政部門審核時所需的材料;
采購人收到上述材料后一個月內,一次性向中標供應商支付合同總額的35%的貨款(即人民幣:元整¥),剩余的5%的合同款(即人民幣:元整¥)項作為質保金,設備運行正常,在質保期一年后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無息付清。
支付時間和數(shù)額以財政審批部門最后核定為準?!?/span>
注:招標文件如涉及上述內容的應作相應修改,已報名獲取招標文件的投標人須書面(傳真)確認已獲悉更正公告,不論投標人是否書面確認,本更正公告一經指定媒體發(fā)出,視為有效送達。
其他內容不變。
二、投標(響應)截止時間:2017年11月14日14時30分
三、聯(lián)系事項
(一)采購項目聯(lián)系人(代理機構):戴小姐 | 聯(lián)系電話:020-83642820-825 |
采購項目聯(lián)系人(采購人):李先生 | 聯(lián)系電話:020-81744111 |
(二)采購代理機構 :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qū)越秀北路222號608-612室 |
聯(lián)系人:陳元 | 聯(lián)系電話:020-83642820 |
傳真:020-83642820-804 | 郵編:510050 |
(三)采購人:廣州市荔灣區(qū)婦幼保健院 | 地址:廣州市荔灣區(qū)東漖南路238號 |
聯(lián)系人:李春宇 | 聯(lián)系電話:020-81744111-8020 |
傳真:020-81744265 | 郵編:510375 |
特此公告。
發(fā)布人: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