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信息
采購人: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項目名稱: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交通事故車輛檢測服務項目(第三次)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
1.標的名稱: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交通事故車輛檢測服務項目(第三次)
2.標的數(shù)量:1宗
3.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
(1)項目內容: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交通事故車輛檢測服務項目(第三次)。
(2)本次采購服務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服務,合格的報價人應對全部招標服務進行報價,不允許只對部分服務報價。
(3)本項目不允許提交備選方案。
(4)合同履行期限:3年。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金額:3300000元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
本項目于2020年10月13日在中山市政府采購網(wǎng)、廣東省政府采購網(wǎng)、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網(wǎng)站上發(fā)布了競爭性談判公告。并于2020年10月14日開始接受參與投標登記及發(fā)售談判文件,至發(fā)售談判文件截止時間2020年10月16日17時30分止,有一家供應商(廣東中智痕跡司法鑒定所)登記參與投標并購買了談判文件。項目又于2020年10月16日在相關媒體上發(fā)布了延期公告,在延期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內,仍只有一家供應商(廣東中智痕跡司法鑒定所)登記參與投標并購買了談判文件。
在本項目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2020年10月26日15時00分),只有一家供應商(廣東中智痕跡司法鑒定所)遞交了響應文件。
由于遞交響應文件的供應商不足法定家數(sh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本項目作廢標處理。
本項目在實施采購的過程中,沒有接到供應商的任何質疑。
本項目組織專家對采購文件進行論證。論證專家一致認為本項目的采購文件沒有設定不合理條款或傾向性條款,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的規(guī)定,本項目屬于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情況。建議將本項目由競爭性談判方式變更為單一來源采購重新組織采購活動。
二、擬定供應商信息
名稱:廣東中智痕跡司法鑒定所
地址:佛山市禪城區(qū)汾江中路121號東建大廈12a
三、公示期限
2020 年 10 月 28 日 至 2020 年 11 月 03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四、其他補充事宜:
1、專家論證意見:
專家1:姓名:胡稷樑,工作單位:四川鑫森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職稱:工程師
專家2:姓名:何鳳芹,工作單位:中山市農產(chǎn)品質量安全檢驗所,職稱:高級農藝師
專家3:姓名:鄧偉祥,工作單位:廣東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職稱:工程師
2、論證小組綜合意見:
論證專家一致認為本項目的采購文件沒有設定不合理條款或傾向性條款,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的規(guī)定,本項目屬于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情況。建議將本項目由競爭性談判方式變更為單一來源采購重新組織采購活動。
五、聯(lián)系方式
1.采購人
聯(lián)系人: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聯(lián)系地址:廣東省中山市東區(qū)興文路3號
聯(lián)系電話:0760-23188350
2.財政部門
聯(lián)系人:陳工
聯(lián)系地址:廣東省中山市興中道
聯(lián)系電話:0760-88266155
3.采購代理機構(如有)
聯(lián)系人: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聯(lián)系地址: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qū)越秀北路222號608-612室
聯(lián)系電話:020-83642820
六、附件
專業(yè)人員論證意見:專業(yè)人員論證意見
發(fā)布人: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20年10月27日